2021年12月新疆启动“新疆品质”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 ,着力构建“新疆品质”区域公共品牌培育、发展和保护机制,培育一批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,实现新疆特色产品生产标准化、产品品质化、销售品牌化,旨在通过产业产品培育,以联盟认证形式,对符合认证标准、技术规范的地方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开展自愿性认证,形成集质量、标准、服务、信誉、效益为一体,市场和社会公认的区域公共品牌 。2022年8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发布《“新疆品质”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农食产品》等8项团体标准公告。
政府引导,市场主导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牢固确立企业主体地位,加强政府引导、政策推动,营造共建共享的品牌环境。
公平自愿,开放有序。坚持企业自愿,认证标准与实施规则协调统一,营造市场准入畅通、开放有序、竞争充分、秩序规范、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。
标准引领,以质取胜。以质量为核心,加强“新疆品质”高标准体系建设,依靠质量创造市场竞争优势,增强区域公共品牌核心竞争力,营造质优质稳的质量环境。
突出重点,分步推进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,根据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,分类指导、梯次推进“新疆品质”区域公共品牌建设,营造创新创造的发展环境。